江苏广电总台·高考专列
首页《高考专刊》全国高校江苏巡展招生咨询会十佳评选活动《高考专刊》安徽版《就业专刊》  
 
  高校动态
上海交通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2008-5-29 9:19:25

  今年上海交通大学在全国部分省市招收国防生70名,主要为解放军总装备部定向培养。

  一、报考国防生条件:

  1、报考对象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良好,符合高校招生的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现代化建设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3、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于当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填报志愿与政审、面试、体检

  1、填报国防生志愿的时间及要求,均按照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与报考军队院校一样,按照提前批实施。

  2、报考对象须参加各省军区和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审、面试、体检,全部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录取。

  三、录取与复审复查

  1、上海交通大学招收国防生在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网上单独录取。

  2、国防生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

  3、考生被录取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后,军队、学校、学生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及担保人签名盖章,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驻校选培办,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4、新生入学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将复审复查其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高考成绩、身体状况和协议书签订情况,合格者正式确认国防生资格,享受国防奖学金,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高校有关规定办理。

  四、国防生待遇

  考生被正式录取为上海交通大学国防生后,在校期间可享受军队提供的每年5000元标准奖学金,同时还可以享受学校其它非义务性奖学金。国防生毕业后在首次授衔、定职定级、住房公积金发放等方面与同期毕业的军校生一致。

  五、培养管理与分配方向

  1、国防生在校期间,按照高校教育培养计划,接受正规的本科学历教育,与普通生一同参加学习,按专业分布在各个院系,所学的课程与同年入学相同专业学生所学的课程一致。

  2、在学习的同时,国防生须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初步具备一名军官的基本素质。

  3、国防生的管理以高校为主,驻校选培办定期了解国防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

  4、国防生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和军政训练,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根据培养目标和军队人才需求计划,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合理分配到军队工作。

  六、国防生考研

  国防生经军队有关部门同意,毕业当年可以报考研究生。被军队招生单位录取的,当年直接入伍攻读;被军队签约高校录取的,先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到军队工作2年后,再以军队干部身份返校学习。国防生当年未取得攻读研究生资格,毕业到军队工作后,由军队单位选派,仍可报考。

  七、招生计划与专业

 

专业名称

合计

土建类

信息安全

电气信息类

物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机械类

临床医学

5

5

273

82

41

82

32

 

7010女)

理 工

理 工

理 工

理 工

理 工

理 工

理 工

 

四 年

四 年

四 年

四 年

四 年

四 年

五年

 

2

 

 

2

 

 

 

 

 

6

1

 

2

1

 

2

 

 

41

1

 

1

1

 

11

 

黑龙江

61

 

1

31

1

 

1

 

 

61

 

1

3

1

 

11

 

  西

41

 

 

11

 

1

 

2

 

71

1

1

3

1

 

1

1

 

6

 

 

3

1

1

1

 

 

61

 

1

3

11

1

 

 

 

32

 

 

2

 

1

 

11

 西

61

1

1

2

11

1

 

 

 

41

1

 

21

 

 

1

 

 

  注:1、未注明男女生的均招收男生

  八、咨询及联系

  1、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zsb.sjtu.edu.cn)、驻校选培办网(pla.sjtu.edu.cn),提供了国防生的相关政策、招生简章等。

  2、电话:021-34206242,传真:34206252,邮箱zzxpb@sjtu.edu.cn。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晓波
打印文章
相关文章
 
主办单位:江苏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承办单位:南京汇友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电话:025-52335656 52335757 52335858

协办单位:《高考专刊》项目部《东方文化周刊》社
地址:南京市中华路8号30410
邮编:210001邮箱:js_gkzk@163.com